2012年7月16日 星期一

7/4-7/6 Big Sur 露營

從四五年前,嘻嘻大約3歲起,每年一次的露營就不再是“optional", 而是“mandatory”,因為小朋友非常喜歡去。幸好,教會團契有一對露營非常有經驗的夫婦,每年幫我們早早預定露營場地並處理一切事情, 所以我們幾乎都不需要計劃什麼,就可以參加。跟一堆人一起去的好處是雖然3天2夜有很多餐,但一家只需要準備第一晚的potluck和另一餐,其餘則是享用各家預備的美味。我potluck準備了牛腱和滷牛腱的滷拌的麵,很容易帶,也很容易吃。我是準備第二天的早餐,帶了阿華田還有煎蛋餅。蛋餅除了蛋,還放了碎牛腱,蔥花,洋菇,玉米粒,共煎了20個餅,另一家人則是預備了稀飯。

露營若是要煮稀飯,最好在家先把米煮成乾飯,冷凍起來,這樣容易熟又容易保存。另外,用悶燒鍋也不錯,我沒在露營用過壓力鍋,應該效果也可以。阿華田用熱水沖就可以喝,有營養,又可以當成每晚喝的熱可可,中罐的就足夠了。今年我們組有兩次早餐煮稀飯,一次晚餐煮乾飯,兩次有湯,所以瓦斯罐用的比較兇,到了要煮第三天早餐,已經沒有瓦斯罐了。幸好哈哈是雞婆型人物,硬要多帶3罐瓦斯在他的行李裡,結果其中的兩罐都用上了。否則我們早餐可能要吃涼的東西了。

















這次哈嘻的好朋友沒能參加,不過露營的好處就是小朋友們一下子就混熟了,小男生們人各一棒,有點幫派械鬥的味道,不過大家都是比劃比劃而已,不是玩真的,所以我們也不擔心。



 Big Sur 依山傍水,所以我們第二天早上去hiking,下午去beach.
小朋友們一馬當先,哈嘻都在最前面的一組,我雖然帶了相機,但幾乎沒什麼照到自己小孩的機會。這些小孩也不怕走丟,多半都不跟自己父母一起走,我沿路跟了好幾組別人的小孩一起走,走走就熟了,是個蠻特別的經驗,超越了“家”的限制。回程,嘻和Leon和另一個14歲的男生走在最前面,我們都以為他們不見了,結果他們不但走回了營地,連午餐都吃了。



 海灘是從一個很窄的路彎進去,有些地方只能過一部車。停車要5元。海灘很漂亮,沙非常乾淨,還有些紫砂。小朋友一看到沙,根本什麼風景也不看,就開始挖,我們有去走走,跑跑,老公還抓到一隻小螃蟹。當天不熱也不冷,很適合玩。





 露營是有點麻煩,有點髒,不過一年一次還是ok的,這將會是他們童年美好的回憶。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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