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今天晚上又去了YMCA游泳,游來游去,我忽然想到一個問題:我們為什麼要學游泳?以我們的水準速度,想參加奧運還是任何比賽,都差的太遠,要健身,還有其他很多運動可以作,那為什麼要學游泳?
最好的理由就是如果那天掉到海裡,至少可以自救。那我們現在的程度,可以自救嗎?我和哈嘻作了個小試驗。既然在大海裡腳碰不到地,手碰不到岸,我們就故意腳不要碰到池底,不要站著,然後手也不能碰到池邊,看看在游泳池中間能不能撐5分鐘。開始計時後,我特別手腳少動,盡量用漂浮的,節省力氣,頭只有換氣時起來一下。這樣作了好幾分鐘,不過脖子到最後有點酸,我就翻個身,變臉朝上,就比較好一點。沒多久,5分鐘就到了。所以如果我們掉到海裡,游5分鐘至少ok.
游完泳回家,發現蛙鏡沒帶回家,又開車回去找,一回去,才發現連泳衣也留在YMCA,真是脫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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