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聞上看到台灣的新課綱通過,以後提到居里夫人時,要用她娘家的姓氏和名字,以此來肯定女性的成就,而不幫她冠夫姓,叫xx夫人。問題是,大家覺得應當,可是有人問過居里夫人她自己的想法嗎?
我和老公是在美國認識結婚,所以中文名字沒有冠不冠夫姓的問題。可是英文名字要冠夫姓,也不是直接在自己名字後面加個老公的姓就可以解決的事。 不過大家有絕對的自由選擇要冠夫姓或是不冠夫姓,無關對錯。記得我們結婚的時候,我覺得既然是二人成為一體,而妻子要順服丈夫(英文是wives, submit yourselves unto your own husband), 冠夫姓對我來說是非常自然的事,問題是做了這個決定,還有一堆事情要做。一懶,可能就算了。
先要去社會安全局排隊,改社安卡上的名字,然後去DMV排隊,改駕照/身份證的名字,護照,銀行...的名字都要改。不知道居里夫人的國家冠夫姓有沒有這麼麻煩,不過冠了夫姓的人大概都是不準備離婚的人,因為還要改一次,實在太累了。
其實我就是我,叫我孫頤ok, Yi Huang ok, Yi Sun Huang ok, 現在有些人叫我黃頤, 聽起來有點怪,也ok,這都是我的一部分,我想居里夫人不會介意人家叫她居里夫人,特別如果她也是經過千辛萬苦把名字改成居里夫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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